来源: 经济参考报
继现金贷监管新规出台以后,不到半个月,有关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专项整治细则便如期而至。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P2P整治办)日前向各地区网贷整治办及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下发了《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主要从严格管理审批权限、重新审查网络小贷资质等方面,排查小贷公司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并设定了11条需要重点突出排查和整治的内容。
《方案》的重点排查和整治网络小贷公司的审批管理、经营资质、股权管理、融资端及资产端等十一个领域。其中,小额贷款公司的批设部门应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已由计划单列市批设的相关机构,由省级政府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和计划单列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协商核查业务资质。
对此,业内人士普遍表示,此次监管对于网络小贷,没有“一刀切”,而是分成合规类、整改类、取缔类三类分类处置,这对整个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都非常必要。未来P2P网贷信息中介机构现有模式将受很大挑战,一大批网贷机构面临洗牌。
针对很难被认定为小贷公司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融入资金的现象,有机构人士建议,可通过小贷公司的主管部门通过窗口指导的形式,如禁止小贷公司通过各种形式对外兜底,进行规范。